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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詳細資料

    研究所新生抵免須知


     

    各位同學:

    抵免學分請先至系網頁下載抵免單http://www.ncku.edu.tw/~register/chinese/table/credit_m.doc,並準備大學部成績單,抵免課之課程綱要,

    原校畢業學分相關規定,1019(星期五)前送系辦林小姐,敬請注意並按時繳交!

    :1.請注意,新生抵免學分請一次抵完,日後不再受理 

         2.課程名稱建議與系上或校內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

         3.系抵免辦法之注意事項請見下列:

     

    博士班學分承認及抵免辦法

    一、      資訊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學生畢業所需學分,規定如下:共22學分,其中包含專業選修18學分,必修專題討論4學分,論文另計。98學年度開始,碩博新生須修過選修課資工與醫資導論方可畢業,本課程得列入畢業學分(註一)

    二、       大學與碩士直升博士學生畢業所需學分,規定如下:需修滿42學分(含碩士修課學分),必修專題討論8學分,論文另計。

    三、        專業選修科目規定如下:所內選修課程需修12學分以上,外所選修至多承認6學分。選修科目不可與個人碩士班期間修習科目相同,否則學分一概不予承認。若選修大學部課程、暑修開授的課和推廣課程,學分一概不予承認,外系所選修課程須經由課程委員會認可。

    四、       抵免學分最多承認9學分,規定如下:需為他校博班轉入或本校博班重新入學之博班新生,且抵免學分最多承認9學分,但須經過指導教授、課程委員會與系主任同意方可抵免。

    五、       抵免結果請自行上教務處網站查詢。

    六、      直升博士學位之學生因故中止修讀博士學位或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經系、所、院、學位學程相關會議審查通過,校長核定後,得申請回原系、所、院、學位學程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碩士班就讀。

    七、       本辦法若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本辦法96學年度後入學生適用)

     

    註一:若為本系資訊所在碩士班畢業期間已且修過本系資工導論醫資導論資工與醫資導論任一課程,考上本所博士班的同學可抵修本課。若非本所碩班畢業的博班新生均須修過本課程方可畢業。

     

    碩士班學分承認及抵免辦法

    一、資訊工程研究所碩士班學生畢業所需學分,規定如下:共28學分,其中包含專業選修24學分,必修專題討論4學分,論文另計。98學年度開始,碩博新生須修過選修課資工與醫資導論方可畢業,本課程得列入畢業學分
    二、專業選修科目規定如下:所內選修課程需修18學分以上,外所選修至多承認6學分。選修大學部課、暑修開授的課和推廣課程,學分一概不予承認,外系所選修課程須經由課程委員會認可。

    三、抵免學分最多承認6學分,規定如下:欲抵免的課程需開設於研究所,學期成績70分以上,且未列入個人大學畢業學分,並需檢附原校規定總畢業學分與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以茲佐證,經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給予抵免。

    四、研究生在大學部時期若未曾修過計算機組織、資料結構、離散數學三個課程,需要強制補修。至外系所選修上述三門課程須經課程委員會認定。

    五、抵免結果請自行上教務處網站查詢。

    六、本辦法若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醫學資訊研究所碩士班 學分承認及抵免辦法

    一、醫學資訊研究所碩士班畢業學分共28學分,其中包含專業選修24學分,必修專題討論4學分,論文另計。
    98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
    1. 必須於六門核心課程( 1. 生醫訊號處理  2. 資料探勘  3. 生物統計  4.影像處理  5.人機互動  6.工程用解剖生理學)中,至少修過二門方得畢業(並需經指導教授輔導確認)
    2. 須修過「資工與醫資導論」選修課方可畢業,本課程得列入畢業學分
    二、專業選修科目規定如下:所內選修課程需修過12學分以上,所外選修課程至多承認12學分(須經指導教授認可)。若選修大學部課程、暑修和推廣課程,學分一概不予承認,外系所選修課程須經由課程委員會認定。
    三、研究生在大學部時期若未曾修過「計算機概論」、「程式設計()」兩門課程,需予以補修。至外系所選修上述課程須經課程委員會認定。

    四、研究生在大學部時期若未修過生物醫學相關基礎課程,需補修「工程用解剖生理學」或等同課程。等同課程由指導教授輔導選修,並須經課程委員會認定。(100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

    五、抵免學分最多承認6學分,規定如下:欲抵免的課程需開設於研究所,學期成績70分以上,且未列入個人大學畢業學分,並需檢附原校規定總畢業學分與抵免科目之課程大綱以茲佐證,經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給予抵免。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七、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施行,修訂時亦同。


    相關網址:無
    公告人員:系辦人員
    公告日期:2012-07-12
    附加檔案:無附加檔案